“大媽”的城市出路在哪里
2014-07-14 08:56來源:青島日報/青報網(wǎng)
暴走,這種運動方式在各地流行起來。不過,在徐州,暴走族每天的活動場面足以驚呆任何一個外地人。據(jù)了解,在云龍湖周邊每天參與暴走的有上萬人,一個小時暴走7公里。由于暴走團經(jīng)常占用機動車道,干擾正常交通,和車主發(fā)生矛盾,因此不少市民呼吁對暴走進行規(guī)范。(7月10日《現(xiàn)代快報》)
這兩年,大媽似乎成了城市的“公害”,跳廣場舞占地盤、擾民,不聽從管理,制造鄰里對立等等,每每傳出不和諧的聲音。應該來說,大媽們跳廣場舞是項健康有益的活動,除了能夠滿足健身的需求之外,還是大媽們城市生活中重要的社會交往方式。與過去同樣的大媽相比,為何現(xiàn)在的大媽都“變壞”了?事實上,恰恰是社會富裕之后,文化需求的自然增長導致的矛盾。
大媽扎堆對社會秩序有損,一場又一場限制式的“戰(zhàn)爭”屢屢失效,至少說明了兩個方面的問題:一是城市公共文化體育活動場所的供量太少,不能有效容納和分散大媽們的需求。
二是大媽缺少多元化文化健身釋放的途徑。因素是多方面的,既有大媽這個群體本身能力的欠缺,也有民間各類社團培育引導不夠,里面有專業(yè)人員、經(jīng)費、場所等方面的制約。這又讓大媽們對文化健身的需求,歸結(jié)到簡單、低成本的滿足。所以,如廣場舞之類,簡單、經(jīng)濟、實用的活動,能夠呈現(xiàn)出星火燎原之勢。
此番,發(fā)生在徐州的“萬人暴走”活動,不過是大媽廣場舞的“變種”,一樣的原理、一樣的性質(zhì),只是帶來的負面影響,從廣場換到路上,變成城市交通的危害。對此,加強管理與規(guī)范很必然,但是所涉人多,又難免不會跌入法不責眾的困境,讓城市管理者管理起來面臨疏堵兩難的選擇。
對待大媽不在于她們跳廣場舞還是暴走,而在于如何改變大媽們扎堆的選擇。正解是城市應當加大對公共文化建設的投入,建設更多的公共活動場所,加強對群眾性文化體育的引導,培育門類齊全的文化體育組織,多途徑分流她們的腳步。雖然,這不是朝夕之功,但是城市“大媽”問題本質(zhì)是文化供給的缺失,決定了這是解決問題的必由途徑。
責任編輯:王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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